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服务指南
办理依据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三)《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5〕48号);

(四)《关于贯彻落实鲁人社发〔2015〕4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我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27号);

(五)《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六)《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17〕25号)。



办理对象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

7.自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

8.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办理条件

按照办理依据在青岛市崂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存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企业和个人均可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申请材料

1.单位办理:单位人事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公函。

2.个人办理:档案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档案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书(需档案人签字及盖手印)。


申请渠道

一、开具调档函

1.网上办理

(1)登陆青岛人才网——办事服务·档案服务·档案接收——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2)登陆“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重点·办事——办事大厅·档案服务·档案接收——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2.现场办理

单位人事、个人或受委托人持所需材料向档案接收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

二、档案接收

单位人事、个人或受委托人持调档函到档案存放机构办理转出手续——档案接收机构依据调档函接收档案——结果反馈。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中午:12:00-13:30(值班服务),下午:13:00-17:00;双休日提供预约服务。


办理地点


网上办理:

1.青岛人才网  http://rc.qingdao.gov.cn

2.“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


现场办理: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D1座L707室;咨询电话:0532-88895249






时限要求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D1座L707室;咨询电话:0532-88895249;



(二)网络查询:http://rc.qingdao.gov.cn/(青岛人才网)“办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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